关于严明2020年中秋、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摘 要

中秋、国庆节日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坚决防止"四风"问题反弹,杜绝"节日腐败"和"舌尖上的浪费"

 

中秋、国庆节日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和“舌尖上的浪费”,确保干部职工廉洁、勤俭过节,根据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,我公司重申“双节”期间对全体员工的纪律要求如下:

一、压实主体责任。公司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节约粮食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保持政治定力,紧盯重要节点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,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防止产生“疲劳综合征”。全体党员干部要知纪明纪守纪,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。
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。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自我约束,领导干部要发挥好“头雁效应”。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;严禁违规公务接待、公款相互宴请、违规吃喝、餐饮浪费;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电子红包;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、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;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同学会、战友会;严禁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值班值守脱岗、空岗、漏岗。
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。节日期间,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利用微信、网络、信访等监督举报平台,受理群众举报,接受社会监督。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,发现一起、处理一起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。

公司再次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,以身作则,身体力行,坚持以上率下,层层带动,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确保节日氛围风清气正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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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20-09-29  所属分类:通知公告